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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这才是我们的国民电影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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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8 23: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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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这才是我们的国民电影
我一学社会学的,每年都会被好些片子搞得很尴尬。影迷朋友问我:“这片子从社会学角度看怎么样?”学术界朋友问我:“哎最近有个片子看了吗?特社会学!”
我能怎么办?只能打哈哈。
在社会学里以艺术见长和在艺术圈里标榜社会学,是一类电影的长项。与之相匹配的,是他们的三板斧:在普通观众面前标榜“这是艺术”,在知识分子里标榜“这是生活”,在国际影展上标榜“这是中国”。说白了,就是钻空子,搏出位,其实没把心思好好放在创作上。
更有意思的是,这些片子除了上述两类朋友之外,基本没人谈论。换句话说,它们只能吸引极小部分的观众——那些忍得了“艺术手法”的社会学者和渴望“走向现实”的艺术青年。具体片名开出来费电,我就不说了。对这类电影,我想求它们放过观众,也放过社会学。
但其实,我心里对中国电影是有期许的,那标杆不是大师名作,也不是百亿票房,当然更不是上述“影展电影”,而是那些真正能与大众共情,表达出一个时代的精神和困惑,甚至能发挥巨大社会影响力的电影。我称其为“国民电影”。
这类电影,澳大利亚有《加里波利》,日本有《饥饿海峡》,印度有《摔跤吧!爸爸》,都是切中社会议题,引发观影热潮的轰动之作。它们的艺术手法不见得多么前卫,思想上不见得有多深邃,却依靠引人的话题、流畅的叙事和精湛的表演吸引了大批普通观众,形成现象级的观影热潮,甚至成为学界分析国民性格和社会心态的理想标本。
今日的中国电影,不缺票房,不缺话题,不缺奖项,甚至也不缺“风格”,独独这类“国民电影”不见踪影,不得不说是个天大的遗憾。因为电影除了是艺术、商业和政宣之外,还是社会产品,产自社会,服务社会,体现民意和民情。没有这个活水源头,几百亿的票房也不过是个热闹,无法长久。这类“国民电影”才是我心目中的“社会学电影”,而这样的电影,今年终于出现了一部,它名叫《我不是药神》。
关于这部电影的讨论已经有很多,我就不重复了。只针对一些朋友的见解,提几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煽情。
有人觉得这片子煽情过头了,格调不高。这个得从作品类型来说。国民电影怎么可能不煽情呢?它面对观众的本来就是广大普罗大众啊。知识分子喜好纯粹的说理和客观,喜欢过度解读,没影儿的事都能给你说出个子丑寅卯。可是老百姓不一样,他们就要电影给出一个确定的“是不是”和“好不好”——你先亮出自己的态度来,下一步才是讨论和反思。很多电影喜欢暧昧和模糊,其实不是因为节制的美德,而是因为自己就没想清楚。
再进一步说,煽情有什么错?从情绪社会学的角度讲,有些电影煽起情来是为了宣传教育,有些电影煽起情来是为了诱导消费。而《我不是药神》的“煽情”,是为了让观众同情那些身患绝症的弱者,关注社会现实。我们的银幕上,这样的戏码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据说本来的版本更“煽情”,而我也觉得,现在这个版本其实煽得还不够。不是说我喜欢煽情,而是这个片子的情绪本来就非常浓烈,没有恰当表达出来的话,反而会让人觉得很“装”。“病人长街送程勇”那段,“警官发现小舅子是个英雄”那段,都应该有更强烈的情感冲击才对。“煽”的手法不一定要像肥皂剧那样,出来个梨花带雨的女主角带领观众“一二三,开始哭”。也可以是梅尔维尔式的冷峻肃杀,或是《教父》式的反差手法,但无论如何,“煽”本身都不是错。
第二,“卖惨”。
中国电影本来有“卖惨”的传统,这在儒学里头有名堂,叫做启发人心中的“善端”。但同样是“卖惨”,境界可大有不同。《芳华》、《我不是潘金莲》、《唐山大地震》、《集结号》……再远一点,还有《英雄》之类票房霸主都以“卖惨”为高潮,但其中蕴含的悲剧力量,却离传统不远,都是在向权力证明自身的无辜和无私,向当权者求个“良民认证”。冯小刚和张艺谋那一代人,基本上看不到什么集体行动的可能,如果有,必定是犯上作乱,所以他们蓄意削减了个人的能动性,主角不管内心多么油腻多么戏精,在国家面前还是以“受了委屈的好孩子”的形象出现的。
而《我不是药神》中的角色,都是新一代的公民形象。公民者,不在于善发宏论,标榜号召,而在于对自身权利和责任有清醒认识,坚持“群己权界”,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程勇听说有钱赚,背起背包就走,几个病友听说有药吃,合起伙儿来就卖,碰上卖假药的,该砸就砸,良心发现了,该赔就赔。看起来都是小人物的小心思在活动,合起来,却构成了一组栩栩如生的公民群像。有私心,有杂念,却也有良知,有担当。他们并不依赖权力来认证自己的是非,有手有脚能解决自己的困难,只求政府、企业、社会各自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公民社会发育最为成熟的上海,顺理成章。
第三,艺术上没追求。
电影有很多属性,艺术电影在形式上锐意求新,值得点赞,但没理由要求所有电影都把艺术追求放在第一位。电影作为社会产品,本身就有社会价值,把承担社会责任,传播理念价值作为追求目标的话,那么把流畅和动人放在第一位,不但可以理解,而且完全正当。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不是药神》的艺术形式虽然不新潮,但是非常贴切,很好地完成了塑造人物和表达主题的任务。程勇和吕受益追捕“黄毛”的一段戏,空间和动作的切换简洁明快,售卖假药现场的群殴段落,每个人的亮相以及轻喜剧色彩,程勇驾车离开黄毛的一幕,倒后镜里映出落魄的面容,这些都不是“没追求”的电影能做到的。监制宁浩玩电影形式的能力,早在“疯狂”系列中就得到了证明。导演文牧野虽然是新人,但是将电影感与故事内容结合得很好,这本身就可以被称为一种风格。
当然,有些段落明显受到了商业和审查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可以斟酌。例如抓捕王砚辉扮演的假药贩子的过程是不是需要那么长?片尾对于“俱往矣,时代在进步”的强调要不要几次三番?这些都可以讨论。但就我自己而言,都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
最后,有人说这片子“回避主要矛盾”。
我真的不想说“广电总局又逆袭”了。但这样的片子出现在银幕上,多少总是个进步。这或许也说明,持续的努力总能换来一点理解,进而让艺术表达现实的空间再开阔一点。这样的电影或许在自由表达方面没有做到100分,但只要出现在影市,肯定强过做足了100分但除了影展评委和小众影迷没人看过的作品。这也是为什么我给它打五星的原因——不完美,但它意味着很多。
关于外方药企的形象,刚看完时我也感觉过分刻板。开发新药需要巨额投入,专利保护能促进医学进步这些道理,想想似乎顺理成章。但换一个角度来说,引发白血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过量辐射和工业污染,这不是一个老百姓凭锻炼身体和科学养生就能百分之百远离的绝症,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都需要为无辜的患者负上一份责任,更不要说把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一直挂在口边的国家。因此要不要把治疗这种绝症的特效药完全交付给商业逻辑来运作,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其中各自该负担什么样的责任,本身就是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
影片的价值不在于给出了什么样的答案,而在于将这个问题带入了公共的视野,让更多人了解“药神”背后的故事。这或许才是这部“国民电影”真正的贡献。

原文地址:http://i.mtime.com/fjs/blog/8042280/

一个人的世界就那么大,一个人来了一个人就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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