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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妳 》(2014)所谓浪漫,就是没有后来 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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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3 23: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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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妳 》(2014)所谓浪漫,就是没有后来
已经成功在美国立足的青年林一(林更新 饰)收到了初恋女友周小栀(周冬雨 饰)寄来的结婚请帖,百感交集的林一准备回国参加,坐飞机的途中他回忆起了自己和周小栀长达十几年的故事。少年林一第一次看到同桌周小栀(张子枫 饰)时就喜欢上了这个文静的小姑娘,但是直到高中毕业两人也没有跟进一步的发展。大学时两人考到了同一所学校,遇到了假冒留学生Tom(隋凯 饰)、文艺青年王尔德(王啸坤 饰)、胖子学霸龚兵(龚格尔 饰)、沉默男李潇(李岷城 饰)、胆小姑娘赵晓溪(赵思园 饰)和美女曹阳(曹阳 饰)等一众好友,随即开始了他们的热血青春……
本片取材于高晓松创作的风靡一时的校园歌曲《同桌的你》,高晓松出任了本片的监制。
《同桌的你》以浮光掠影的方式把80前的过去20年笼统的讲述了一遍,同桌,初恋、打架、小虎队、铁皮玩具、画着李雷和韩梅梅的英语课本、大白兔奶糖、高考、游行、非典、911、开房、堕胎、兄弟、女人、情敌、出国、分手、结婚、怀念青春……
作者:文/公元1874
原文名《林更新没能做到的,我也没做到》
对我而言,《同桌的你》是个挺遥远的回忆。
十多年前,这首歌是我学吉他时的入门曲目之一,且据我印象里模糊的不完全统计,它可能是我这辈子弹得最多的一首歌。这并不是因为我特别喜欢这首歌的缘故,其实我对这歌没什么感情,对它唱的东西也没什么共鸣。在我的校园生涯里,除了初二时的同桌还稍微有点印象之外,其他时期的同桌要么是欺凌弱小的混球(怪就怪我那时候太弱小),要么是在桌上划好线,一不注意超过就使劲掐我拿圆规戳我搞得我胳膊伤痕累累的死三八(为什么那时候的女同学都那么热爱三八线)。
对同桌的各位,我基本没什么好感,这导致我对《同桌的你》也基本无感。但这首歌实在太好弹,和弦也太简单,相比起同时期我喜欢的Beyond的那些难弹到爆炸的歌(比如《木吉他》我足足弹了两年才基本流畅),《同桌的你》简直是上帝的恩赐。后来有段时间,我带着乐队在酒吧卖唱,突然发觉这首歌又简单又能假High又能让全场都跟着唱,那些喝得半醉的酒客们也能跟着哼,十分热场,于是,这歌就成了每场必有的保留曲目。
于是,在看电影的时候,我一直在回想一个问题:这首歌究竟弹了有多少次。两百遍?三百遍?反正打不玩乐队离开校园,这首歌再没主动碰过,连MP3都没下载过一回。真的是听够了,弹吐了。幸好电影里只出现了两回。
作为一个不太怀念学生时代的人,在电影院看这么一出高晓松编剧加监制,打正怀旧旗号叫《同桌的你》的电影,甭管看的时候旁边的姑娘不停抽纸巾,散场时看路人说有多感人,我是一滴眼泪都没流。
只是觉得胸闷,犹如一记重锤,敲得自己说不出话。
电影里,林更新扮演的男主角林一,看见转校过来的周冬雨扮演的女主角成为自己的同桌,就此一见钟情,并开始了长达十年的青梅竹马。跟所有我们在美好故事里看见的初恋一样,电影里的这段感情里,少不了校园里找欺负她的人打架,也少不了一起下课放学,少不了为别的同学亲近而暗地里吃醋……林更新从高中演到大学再演到工作,跨度大但没什么违和感,莫名让我想起有句“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的歌词;周冬雨也还是《山楂树之恋》那个纯纯的模样,一如初见。
有人喜欢这故事的前半段,而我却喜欢后半段。校园时代是我其实没那么怀念,那时候每天被迫学很多没用的知识,上很多没用的课,经济也独立不了,能不能买这个月的《童话大王》全得看父母的脸色。我一直觉得,一个人如果想人格独立,首先得经济独立,所以在那个憋屈的学生时代,我做的不是自己,只是在父母和老师的管束下,去做一个他们想做的好好学生罢了。更何况,后来当我在高二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便如同电影里的林更新那样,已经勇于和班主任对着干,经常逃课,到班主任忍无可忍,出动“请家长”这个必杀技的地步。电影里,林更新的爸爸那一耳光可算是把他给扇醒了,而我的爸爸也曾因我几个昼夜未归,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打我一耳光,让我颜面尽失,好久都不想去上学。
电影里,周冬雨最终成为林更新发愤图强的动力(以下为叙述省事我都用演员名字代替),他让她努力的去考大学,只为了可以继续呆在一起。两个人如愿以偿的到了厦大,他又要为着她下一个目标去奋斗,那就是和她一起去美国,去斯坦福留学。而他因为她,就真的开始继续拿出高中时候考试的劲头,去背英语,考四级,考托福……他先去了国外,说好等她一年后来。
但是一年后,她却没有来。
后来的故事就是《那些年》等相同电影的套路——两人再见面,已经是十多年后。青春不再,林更新收到周冬雨的结婚贺卡,思索再三,他还是踏上了回国的路程。在充满怀旧味道而又略显尴尬的同学聚会上,借着酒醉的胆量,两人才说出了心底话。只是,说了又能怎样呢?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中间隔着那十年。
电影里有一幕我很感触,林更新在美国生活、工作,在旁人眼里,在他自己的幻想里,他在美国生活得很舒服,有自己的房子,有高薪的工作,有温柔娴熟的未婚妻……但其实,这一切也仅仅只是幻想,仅仅只是别人看到的光鲜亮丽的那一面。林更新拖着疲惫的身躯下班回家,看见未婚妻和别人在房间里偷情上床,他只是安静地把房门带上,这个画面里林更新演得太好了。一个人在离家万里的地方独自打拼,他的压力是外人不得而知的,他也没有办法将这些压力发泄出来,讲给其他人听。不但不能讲,还得维持着一个别人眼中的“成功人士”形象,西装革履,头发梳得整齐,光鲜亮丽。

越在这个社会里苟活,人便越来越失去自我。
讽刺的是,即便你知道你在装,可你依然得装下去。
在结婚的现场,林更新想起当初周冬雨说,要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的畅想。如今的确是在教堂里,只是站在上面的是另一个人。他幻想了自己在神父说“你是否愿意”时站出来抢婚,如同在大学非典时拉着她的手逃出已被封为疫区的大楼那样,勇敢而无畏。只是那份勇敢,那份无畏,只属于青春。青春已逝,如今的他,再也做不出这样的事了。
那一刻,坐在教堂里,看着神坛上的她为别的男人交换戒指,他会后悔吗?
我想,如果自己代入到这个场景,我会后悔。你我在人生里,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充满遗憾的事情。作为一个事儿逼的处女座,我做事一般不给自己留后路,要做,就会想好一切可能性之后破釜沉舟不计代价去做,所以很少后悔。但是对于这段俗称“初恋”的校园恋爱,却充满了遗憾。
电影里,林更新为了喜欢的姑娘,不顾班主任的反对,强行从理科转到文科,一定要到姑娘所在的班级去,因此被分配到讲台旁边的特殊座位——那座位十分憋屈,坐着难受得要命,我很荣幸地表示坐过。
不过,和电影里的林更新不一样的是,我为了躲她,转去了别的学校。为什么要躲?现在说来可笑,仅仅是当时年轻气盛的我觉得,如果要分手,就应该用最狠的方式。其实现在想来,真的要最狠,那应该是自杀才对。不过,我又没那勇气,只好退而求其次,以转校来表明自己的决心。
电影里,林更新为了她,考了大学,去了国外;现实里,我认识的那个她去了国外,而我去了北京。一眨眼,就已经十一年没见。
最近一次得知她的消息,还是从初中同学口中。据说她留在了澳洲,并在那里定居,结婚生子。
有时候和别人说起这些往事,朋友会笑我,说,初中的感情能有多深?其实我也这么觉得,可偏偏怀念。有时候怀念得多了,就连自己也不明白,究竟是因为未得到产生了遗憾而怀念,还是因为怀念而所以感觉到有遗憾?换个方式来看,如果当初真的能在一起,现在难道就会真的很幸福?
但是现实,连这个“如果”都不给我机会去做。
十一年没见面,没说过一句话,断绝一切联系。我连在学校时留下的照片,也将有她出现的,装在一个盒子里,封存起来。那么多年,记忆里她的样子也已经开始模糊了,甚至当时和她在一起,在街上散步时偷偷牵手、公园里和她一起坐海盗船、她奶奶去世时我在电话里安慰她的那些话……都已经开始不太记得了。
时间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没法倒流,而是让你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都能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渐渐抹去,最后不留痕迹。
我其实挺希望《同桌的你》在最后的结婚现场,林更新真的能拉着周冬雨的手,带着她冲出教堂,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可电影里,林更新只是坐在教堂里幻想这一幕,看着台上自己爱过的女人对别的男人说“我愿意”。
原本我觉得电影能够造梦,能让人暂时在电影院里脱离一个半小时的现实,去实现一些现实里做不到的事。
可讽刺的是,在电影里,这件事都只能幻想,男主角都做不到。
连虚幻的电影都不能有真正美好的结局,人生的讽刺与残酷,大抵如此。
走出影院,北京毫无征兆的下起了雨。iPod里传来陈奕迅的歌,《明年今日》。
我想,我还是重新许愿。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惶惑地等待你出现;明年今日,未见你一面,谁舍得改变。离开你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临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版权声明: 《同桌的妳 》(2014)所谓浪漫,就是没有后来


一个人的世界就那么大,一个人来了一个人就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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