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欢迎您的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CDC-19 于 2017-3-27 17:06 编辑
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 涉嫌受贿、行贿被公诉
时间:2017-03-22 11:33来源:辽宁晚报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苏宏章利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2017年3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受贿、行贿一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苏宏章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苏宏章利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兴办学校、职务晋升、获得选举投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6.8097万元;2010年至2011年,苏宏章为竞选辽宁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先后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金条、美元、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6949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苏宏章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宏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苏宏章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苏宏章 , 男 , 汉族 , 辽宁沈阳人 ,1959 年 5 月生 , 中共党员 , 大学文化 , 哲学学士学位 , 副教授 ,1983 年 8 月毕业于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1976 年 8 月参加工作 ,1985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 历任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公社知青 , 辽宁省农机技术鉴定站工作人员 , 辽宁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讲师团教员、助教、教研室主任、机关工委党校副校长。1995 年任辽宁省黑山县副县长 ,1996 年任辽宁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1998 年任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0 年任抚顺市委副书记 ,2002 年 3 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2011 年 10 月 , 当选辽宁省委常委。现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 年 4 月 6 日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 ,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涉嫌严重违纪 , 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苏宏章,男,汉族,辽宁沈阳人,1959年5月生,大学文化,哲学学士学位,副教授,1983年8月毕业于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7月,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开除党籍公职。 基本信息 中文名苏宏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辽宁沈阳 出生时间1959年5月 毕业院校辽宁大学
个人履历 历任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公社知青;辽宁省农机技术鉴定站工作人员;中共辽宁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讲师团教员、助教、教研室主任、机关工委党校副校长; 1995年任辽宁省黑山县副县长; 1996年任辽宁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1998年任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0年任辽宁省抚顺市委副书记; 2002年3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 2011年10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 2011年11月-2016年7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2016年4月6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双开处分2016年7月25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苏宏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立案侦查2016年7月25日,高检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