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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2016-2017)征集启事 20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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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 17: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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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C-26 于 2016-12-3 17:47 编辑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2016-2017)征集启事

2016-11-01 12:12:29 来源: 作者: 【大 中 小】 浏览:656次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2016-2017)征集启事


一、 2016-2017年度深圳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接受申报。
二、凡符合《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工作条例》(2016年10月30日修订)所列条件,凡是在深圳居住生活超过6个月的作家,以及全国各地以及海外愿意创作深圳题材文学作品的作家,都可申报。
三、申报者直接向深圳市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申报(深圳市作家协会)。请从深圳作家网下载申报表格或向深圳市作家协会索取。
四、推荐单位接受申报后,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报送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每位申报者报送的选题限于1部。
五、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同时向深圳的出版社、文学期刊、文学网站和区级作协定向征集选题和写作、出版计划。上述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荐选题。
六、2016-2017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一)“2016-2017:深圳报告”长篇报告文学专项工程(3-5部,采取委托签约方式)
征集反映深圳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创新型城市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就的作品,表现讴歌深圳人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
该专项欢迎深圳知名报告文学作家及其他体裁的作家和新闻记者等积极参与。采取专题策划、专家论证、市区协作、申报者答辩、委托签约方式进行。
(二)征集讲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历程中多姿多彩的深圳故事,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的作品。
(三)征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专题创作。
(四)鼓励艺术再现深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壮阔进程和历史性进步的作品。
(五)鼓励艺术再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现代化、都市化进程中的伟大变化及其面临的问题,以及对其发展前景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六)鼓励创作深圳近现代以来重大历史题材,反映民族精神和区域文化特色的作品。鼓励艺术再现深圳历史变迁,描绘深圳人文物事、反映深圳民俗风情的具有岭南风情和地方特色的作品。
(七)鼓励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文学创作的现状、特点及走向(可作综合性研究,也可就某一种文学门类作专题研究),以及对文学理论与批评的系统研究。
七、作者可依据上述专项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八、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九、入选2016年度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和广东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选题,如尚未完成出版,经报备确认自动成为本年度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选题。
十、有作品曾获深圳重点作品扶持,但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十一、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十二、深圳市文联、深圳市作协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完成选题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报深圳市文联党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深圳文学艺术网和深圳作家网、深圳市作协公众号公布。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38号文联大厦8楼
邮政编码: 518001  电话:0755-25585024
联 系 人:赵小姐  吴小姐  邮箱:854113159@qq.com

附件:1.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2016-2017)重点选题
2.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工作条例
3.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评审办法
4.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2016-2017)申报表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30日

附件1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重点选题
(2016-2017)

根据《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工作条例》第三项第2款之规定,申报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可选择深圳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深圳市作家协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拟定的重点选题,也可由作家根据自身的创作计划自主提出选题。”现将深圳市作协拟定的重点作品选题通报如下,供申报参考。
    一、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是由深圳市文联、深圳市作协组织实施,探索搭建的推动深圳文学发展的重要平台,围绕重点选题策划、作家选题申报、专家评审、签约扶持、创作跟踪服务、成果研讨推介等核心工作狠抓落实,推动优秀作品、优秀人才的不断涌现,推动我市文学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凡符合《深圳重点作品扶持资助实施办法》(2016年1月1日修订)所列条件,凡是在深圳居住生活超过6个月的作家,以及全国各地以及海外愿意创作深圳题材文学作品的作家,都可申报。
三、申报者直接向深圳市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申报(深圳市作家协会)。请从深圳作家网下载申报表格。
四、推荐单位接受申报后,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报送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每位申报者报送的选题限于1部。
五、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同时向深圳的出版社、文学期刊、文学网站和区级作协定向征集选题和写作、出版计划。上述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荐选题。
六、2016-2017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一)“2016-2017:深圳报告”长篇报告文学专项工程(采取委托签约方式)
征集反映深圳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创新型城市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就的作品,表现讴歌深圳人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
该专项欢迎深圳知名报告文学作家及其他体裁的作家和新闻记者等积极参与。采取专题策划、专家论证、市区协作、申报者答辩、委托签约方式进行。
(二)征集讲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历程中多姿多彩的深圳故事,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的作品。
(三)征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专题创作。
(四)鼓励反映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伟大历程、艺术再现深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壮阔进程和历史性进步的作品。
(五)鼓励艺术再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现代化、都市化进程中的伟大变化及其面临的问题,以及对其发展前景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六)鼓励创作深圳近现代以来重大历史题材,反映民族精神和区域文化特色的作品。鼓励艺术再现深圳历史变迁,描绘深圳人文物事、反映深圳民俗风情的具有岭南风情和地方特色的作品。
(七)鼓励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文学创作的现状、特点及走向(可作综合性研究,也可就某一种文学门类作专题研究),以及对文学理论与批评的系统研究。
七、作者可依据上述专项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八、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九、入选2016年度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和广东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选题,如尚未出版,经报备确认自动成为本年度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选题。
十、有作品曾获深圳重点作品扶持,但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十一、截止日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十二、深圳市文联、深圳市作协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完成选题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报深圳市文联党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深圳文学艺术网和深圳作家网、深圳市作协公众号公布。


深圳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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