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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纪委监委出台日常监督十种方式工作指引
“监督检查部门既要避免‘审查室化’,又要防止‘派驻组化’,要抓住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联系地区‘树木’与‘森林’情况这根主线,大胆去试,边探索边总结。”深圳市监委成立伊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子兴在监督检查部门座谈时如是说。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找准职责定位,有效开展监督成为独立设置的监督部门的当务之急。在这一背景下,深圳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出台《日常监督十种方式工作指引》(以下简称“监督工作指引”),为监督检查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深圳指南。 一份指引带动的日常监督 每天一上班,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的小田,都会快速浏览一遍互联网,搜索他们负责联系的4个行政区的舆情,然后对作为监督对象的廉情进行登记归档。 这是《日常监督十种方式工作指引》中的“绝招”之一。 这份监督工作指引就如何进行廉情收集分析、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微巡察”专项监督、参加重要会议、运用巡察成果、加强线索处置、实施追责问责、做好以案治本、建立廉政档案、搭建日常监督平台等十种日常监督方式的内容和程序等做了规定。 “这些都是我们试出来的‘实战’经验。”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监委成立后,该室负责联系地区的监督检查工作,但室里的同志多半是转隶干部,其他的也都是审查调查出身,对于如何开展监督并无经验。“当时就想,如果有个指导手册就好了”,于是就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等精神开始探索,分析历史资料、开展走访调研,结合工作实践,逐步总结出一套便于操作、实用性强的日常监督工作指引。 指引起到了教材的作用,迅速激发了大家的监督潜力。第七纪检监察室也迅速打开工作局面,近3个月就谈话提醒22人,其中市管干部7人,另对市管干部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开展专项检查1次,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1次。与此同时,第七纪检监察室将监督工作指引印发给各联系地区纪委监委参照执行,以点带面自上而下促进各区日常监督工作开展。“他们反馈说监督工作指引抓住了日常监督工作‘痛点’,加强了针对性、实效性,突出了系统性、实操性。”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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