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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对电动自行车划区管理 设“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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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7 0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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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C-25 于 2018-7-17 10:05 编辑

深圳拟对电动自行车划区管理 设“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

2018-07-17 07:22 来源:南方网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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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张玮)“深圳自2012年4月即实施‘限电’政策,尽管交通事故发生率呈逐年递减趋势,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并未明显减少,原特区外部分区域甚至仍在逐年增多,导致管理力度及管理成本不断加大。为探索更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圳拟结合原特区内外的公共交通覆盖率等实际情况,划设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16日,深圳市法制办起草了《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定》,“禁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率较高、交通拥挤的区域,此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限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较高、交通比较拥挤的区域,此区域内部分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准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率相对较低、交通状况相对较好的道路及区域,经备案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该区域范围内行驶。

  “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对予以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载有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的二维码作为备案凭证。特定行业的,备案后还须安装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身份识别芯片。未经备案的,将被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深圳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

  为加强对深圳特定行业(从事邮政、报刊投递、快递、公共设施抢修以及运送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等)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深圳将对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实行总量控制。此外,除特定行业电动三轮车经备案后可在深圳划定的准行区内行驶外,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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