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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麻磡集体土地被卖,村民16年后才发现 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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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麻磡集体土地被卖,村民16年后才发现

2018-07-09 09:35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记者接到位于深圳南山西丽街道麻磡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村民投诉,称深圳市麻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麻磡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张桂辉,在1998年至2012年9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和转卖集体财产,侵占集体物业。

  记者根据举报内容向麻磡股份公司了解到:在张桂辉任职的14年时间里,曾分别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三宗土地共涉及金额2600余万元。该股份公司表示,在此过程当中,涉及这三块土地的决策与交易均未经过时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的表决和同意,在领导班子换届交接之后,新上任的董事会也并不知晓上述情况,直至最近涉及上述土地的买方找到股份公司开具相关材料时股份公司才知晓此事。

  一名社区股份公司董事长是如何“绕开”董事会成员和村民,将这三块集体土地转让给他人的呢?事到如今,这些土地如何处理,相关当事人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记者到麻磡社区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询问相关情况。

三块土地总面积逾2万平方米

  麻磡社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总面积9.6平方公里。该社区股份公司,曾用名“麻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为“深圳市麻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至2012年9月,张桂辉担任深圳市麻磡股份公司董事长。

  村民举报称,仅目前知道的,张桂辉利用职权,至少出让过3次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第一块村集体用地的转让是发生在2000年12月22日,张桂辉在未通过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将麻磡村11195平方米土地以110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但麻嵌股份公司或麻磡股份公司未收到任何土地转让费用,合同约定的123万余元的土地转让款也去向不明。

  第二块是2001年10月18日,张桂辉在未取得麻嵌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与深圳市深国瑞印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深国瑞”)签订了《购买厂房合同》,按建筑面积平均每平方米1525元,总计金额2287.5万元,将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等转让给深国瑞,使用期为五十年。

  第三块具体时间不详,但也是在张桂辉授意,未通过麻磡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且对方未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下,将位于麻磡村麻磡南路2.3亩集体土地非法侵占转让,用于建房。经查,麻磡股份公司或麻嵌股份公司没有和住户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公司财务也没有收到转让款。

  有村民表示,直到去年6月,上述别墅的购买方与其发生纠纷,村民要求社区工作站和股份公司进行协调。“这才知道这块土地已出让的情况。”村民介绍称,“买方当时大概用了260多万买来这片地,但当事人和我们股份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也有村民表示,2013年,麻磡股份公司换届,新的领导班子上任,与张桂辉办理交接时,张桂辉所交出的股份公司合同、协议中都没有上述合同和协议。那时,麻磡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及村民也一直不知晓该块土地上的厂房等建筑物已经被转让给深国瑞。

股份公司:对上述土地转让均不知情

  日前,记者来到麻磡股份公司,就举报内容与麻磡股份公司进行核实。该股份公司有关负责人张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

  张先生告诉记者,上述三宗土地交易中涉及金额最大的是与深圳市深国瑞印刷服务中心签订的《购买厂房合同》。“这次交易是深国瑞后来要求股份公司开具发票时才被知晓”,张先生表示,“我们发现档案里面没有这个合同,就叫深国瑞拿原始合同过来一对,这才看到了购买厂房合同。”张先生表示,“上述合同与同日签订的《购买厂房补充协议书》,都没有经过麻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同意,都是张桂辉一人做主、一人签字。”

  那这笔出让款到哪里去了呢?张先生告诉记者,经过查证,在2001年至2002年期间,张桂辉在未经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共前后六次向深国瑞申请,委托深国瑞直接将钱支付至项目的承建单位——化州某建筑公司的账户。因此,该股份公司的账面上从未收取过这宗土地涉及的2200余万元的出让款。

  而涉及上述一宗别墅用地的权属图斑图的复印件上也显示,在“情况范围清楚且款项全部付清股份公司财务”字样的旁边,注明证明人为张桂辉,但未盖印股份公司的公章,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而此时张桂辉已被免去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达4年。

  而张先生提供的另外一份涉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合同书复印件显示:“麻磡股份公司同意以每平方米人民币叁佰壹拾元整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该合同的签约时间为2000年12月22日,甲方为深圳市麻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处的签名为张桂辉,并盖有公章,而见证人处则无人签名,也没有其他时任股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或村民的签字。

  这也意味着,上述几宗土地交易的相关文件中,在该股份公司一方,只出现过公章和张桂辉一人签名。未见有相关见证人及该股份公司其他董事或时任领导班子的签名。

  张先生表示,在发现别墅边界纠纷涉及到的合同和财务问题后,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就十分重视,此后所有公司和相关人员,来到股份公司开具发票或办理业务时,就要求他们提供原始合同的复印件。

  今年5月,该股份公司曾就上述问题向南山区检察院、南山区公安局、南山区监察委员会反映情况。“监察委回复说,已经做了相关的登记,会监督公安局经侦部门进行处理,现在过了一两个月也没有什么消息,也没有来调查过。”张先生表示。当问及股份公司是否曾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问题时,张先生说:“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去起诉。”

  张先生表示,麻磡社区现有股民480余名。“村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如果钱和地都没有了,那股民的分红福利也就没有了。”张先生说,现在张桂辉要给村民一个交代。

街道办回应:张桂辉已被南山区纪委立案查处

  在采访期间,记者根据该社区股份公司提供的3个电话号码,曾多次尝试联系张桂辉,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一直没有联系到他。

  记者还联系了麻磡社区党委书记张好燕,希望就举报内容进行采访与核实。在电话沟通当中,张好燕告诉记者,“不知道这个事情。”

  而根据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政务动态显示,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张好燕任职为该股份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社区股份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张好燕也是股份公司上一套班子的成员,曾任社区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记者也数次联系深国瑞方面询问相关情况。深国瑞相关负责人以年代久远为由,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此外,就麻磡社区原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出让集体物业及土地使用权投诉的相关问题,记者分别去函向南山区集体资产办、南山区西丽街道了解情况。截至发稿前,南山区集体资产办暂未作出官方回复。

  南山区西丽街道回函称,据了解,西丽街道麻磡社区居民张桂辉自2012年9月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并于2017年3月7日被南山区纪委立案查处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依据相关工作职责权限规定,街道已将贵报反映的问题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涉及有关违法违纪问题,街道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各农城化股份公司领导班子的纪律教育和股份公司的规范管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的肖律师。肖律师认为,麻磡村的情况比较复杂,且年代久远,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对公司的状况进行一个全面深入的法律体检,根据调查情况再给合适的解决方案,目前深圳有很多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能提供这种合规专项服务。

●记者观察

谁来监督社区股份公司的资产转让和经营?

  股份合作公司是城市化的产物。但在集体经济迅猛发展、加快体制改革的同时,有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运作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却相对滞后。《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现行唯一适用股份合作公司的地方性法规,自从1994年出台后,只在1997年和2010年作过细微的修订, 20年来未作实质意义上的修订。

  这一投诉事件发生的背景恰恰在于监管、监督的缺位,使得股份合作公司在制度规范、经营模式、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暴露了问题和矛盾。

  近年来,深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小官巨腐”的消息不时见诸媒体。2015年开始,深圳纪检监察机关就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排查。仅2017年,全市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2520件,立案949宗,党纪政纪处分725人。最近两年多来,共查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75人。

  针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管理现状,深圳市还没有专门设立市一级的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而区集体办作为区一级的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则下设在区财政局或发改局。这导致了市、区、街道主管部门和机构职责没有法规授权,政府监管依然缺乏法规依据,监管手段不足。

  直至日前,《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才对监管问题提出了多项举措。例如,《修正案草案》提出要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作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确定需经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作开发和其他大额资产转让、抵押或者质押、保证等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前需经社区党委研究审议。同时,《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市、区、街道股份合作公司监管部门和机构将对公司发展政策,公司内部机构的产生、换届和工作规则,董事长述职考核、薪酬和补贴发放,四个平台建设,章程示范文本等各类事项予以规范和监管。其中,“四个平台”是指“资产登记、资产交易、财务会计和证照”等监管平台,公司应按规定申报信息,开展相关登记和交易。

  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深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正面临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作为深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股份合作公司长期存在的诸如股权设置、治理结构等一些根本性、制度性的问题愈发受到社会关注。希望在《修正案草案》正式通过后,各级部门可以真正行使监管权,在坚持社区党委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良策”下,帮助深圳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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