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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属高收入人群?在深圳这是个什么水平?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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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13: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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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C-26 于 2016-10-25 13:55 编辑

年收入12万属高收入人群?在深圳这是个什么水平?

2016-10-25 07:11 来源:深圳晚报

10月24日,新华社报道称: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税专家回应说,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市民在地税部门营业厅,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深圳晚报记者黄铭 摄


高收入划分界限引热议,权威财税专家:观点是误读

“年收入12万元属高收入人群”纯属谣言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对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实施激励计划的同时,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以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实施六大支持行动,其中就包括开展“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和“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明确“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并“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这意味着本着促进社会公平的原则,未来我国将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随着媒体对于《意见》的解读,个税改革再次成为舆论的关注焦点,“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划为高收入群体,税负将加重”的观点接踵而来,在网络上迅速掀起了巨大波澜。不少生活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网友大呼“被高收入”“年入12万在大城市依然不容易”。

10月24日,新华社报道称: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税专家回应说,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专家关注高收入者界定标准

高收入人群划分要考虑地区差异

虽然已经官方辟谣,但是这条假消息仍然刺痛着许多在深圳这样大城市打拼者们的神经,12万元是否属于高收入者界定标准,专家们也有着各自看法。

观点1

深圳市人大代表 王苏生

可能房租支出就占年收入12万元一半以上

王苏生表示,个税改革中央没有提出明确方案,只是提出了方向性的意见,改革提出提高高收入阶层的税负,这个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现在网上争论比较大的一个观点就是将年收入12万元以上列为高收入群体的标准划线,这个标准线到底合不合理,需不需调整都需要进一步考虑。因为过去高收入是按年收入12万来划线,但最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通货膨胀和资产物价的提高,年收入12万元对一线城市来说其实不算是高收入。比如深圳,对很多人来说,可能房租支出就已经占据了年收入12万的一半以上。

他认为,个税征收标准无论地区区别“一刀切”也不合适。应该说,个税改革政策的设计要横向和纵向考虑得更周全,我国不同地区的生活物价水平不同,个税改革要除了纵向比较外,还需横向考虑不同地区生活水平的差异,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与内地三四线城市的生活成本不同,征税的标准是不是应该制定不同的征税标准。

针对“不同地区实施不同征税标准会否有失公平?”的质疑,在王苏生看来,事实上不同地区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征税标准恰恰是体现了公平,“公平不等于平均,要考虑差异性,经济发展的变化和杠杆调整,缩短贫富差距。”

他认为,对不同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标准,具体执行纳税税收征管的手段来说,应该也不会带来征税管理上的难题。



观点2

深圳市人大代表 郑学定

以年收入12万元来划分对东部沿海城市来说确实偏低

在市人大代表郑学定看来,个税改革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初衷是好的,毕竟目前社会收入差距大,发挥征税的调节功能能适度缩短收入差距。但以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标准来划分高收入人群,对东部沿海城市来说确实偏低,个人所得税如果以全国统一标准征收,则忽略了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利于调动各地的积极性。

他建议,个税改革要“因地制宜”,中央制定了总体的改革方向后,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结合各地实际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实际情况来制定征收标准。

这次改革还提出高收入阶层未来多元化的劳动所得将作为增量因素考虑纳入综合所得,并由此统计个人所得税。“现实中,有的人身兼数职,存在多渠道收入的情况,将多元化收入合并纳入综合所得来计税,也是对这类人群纳税的规范调整,有利于堵塞高收入者纳税的‘漏洞’。”

郑学定对此表示支持,他也建议相比以12万元年收入为单一标准,个人征税以家庭为单元更为合理,通过家庭的实际人员的收入情况细化纳税额,以及配套相关减税退税举措的制度设计,则更能体现公平。

观点3

深圳大学教授 赵晋琳

能理解大众反应

针对近日网络上发酵的“重点调节年收入超12万元的人群”的观点, 赵晋琳说虽然所谓“12万门槛”还只是一个说法,但是她比较能够理解大众的反应。“的确,各个地区的生活成本是不同的,所以一份相同的收入在一些地方也许可以活得比较富足,但是在另外一些地方就可能压力较大、甚至捉襟见肘。”

在赵晋琳看来,最终个人所得税的发展趋势应当是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过渡。目前,我们的工薪收入、劳务报酬、红利等其他收入都要单独缴税,未来的大趋势是要将所有的个人收入权重相加,然后抵扣生活必需的消耗、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的费用、供房的支出等成本,“目前,世界上许多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毗邻深圳的香港都是采取这种做法,说明这样计算的个人所得会更加合理一些。我们的政府也在不断地调整个税门槛,但是由于征管方式和改革成本实际存在着许多难题,必然也会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赵晋琳说,个税改革的未来,必然会真正体现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两字的含义。“个人所得其实有点像企业所得,其实就是利润的体现,也就需要用收入减去成本和费用来计算。所以个人所得税征税改革最终也必须落脚到‘所得’这个核心上。”(采写 陈逸群 许娇蛟 统筹 许娇蛟)

延伸阅读

“年收入12万元以上算高收入人群”传言引发市民热议

年薪12万元在深圳不敢生二胎

相信不少人被“年收入12万元以上算高收入群体”这一消息刷屏了。虽然这个消息很快被认定为谣言,但它依旧刺痛了很多深圳人的神经。“在深圳拿12万年薪,只不过是解决了温饱问题”“年收入12万元,不吃不喝50年,在深圳刚够买套经济适用房”“拿着点儿钱,都不敢谈恋爱结婚了”……关于“年收入12万元是否是高收入者”的讨论不绝于耳。

市民A

“单身狗”

我税前年薪12万元,可依然买不起房

记者获悉,12万元年薪的群体在深圳不是一个小数目,据保守估计达43万之多。深圳市地税局官网显示,根据该局2016年申报期统计数据可知,共有43.02万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业务,创历史新高。换句话说,这43.02万人均属于自行申报的人数,还不包括包租公(婆),个体户等。事实上,年收入超12万元的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数。

白领徐焰就是这12万年薪群体中的一个,他说看到“12万年薪算高收入群体”的消息,第一反应是“开玩笑的吧”。

徐焰今年28岁,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毕业生,大学学的机器人设计专业,毕业后顺利应聘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的一家公司工作,如今税前刚好是12万年薪。来深圳之前,徐焰觉得公司给出的这份薪水还行。因为之前他在长沙一家公司上班,在那里一万可以活得很阔绰。可是来到深圳后不久,徐焰就领教了深圳的高消费。

徐焰给记者算了一下账,“我是个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不应酬的青年,每月扣五险一金和个税,到手约8000元,现在和两个人合租,我每月要交房租3000元(含物业费),吃饭算每月2000元都不敢吃太好的,再划去网费电话费、日用品、交通费杂七杂八来看,每月还能结余千元。”可有时候来个朋友请个客,出去旅个游,或者报个班买书,徐焰就成了个“月光族”了。徐焰感慨,年薪12万,对于他这个“单身狗”来说只能是刚够消费。如果交个女友,估计每月得负资产了。

资料显示,深圳2016年平均工资为5199元,在全国排名第四,远落后于北京、上海和杭州。而另外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深圳的房价却很高。徐焰说,“在深圳均价约5万元每平方米的房价面前,12万的年收入要不吃不喝50年才能买一套房子,而这套房在深圳也就是经济适用房。”说到这,他感叹了一下,“即使我月薪再翻一倍,估计十年内我依然买不起房”。


市民B

刚有宝宝

12万元就是勉强糊口 都不敢要二胎了

“12万元我觉得只能是勉强糊口度日。”夏艳新看到网上的消息后,叹了口气。他说以前自己对财物不敏感,也不怎么关注税务类报道,自从当了爹后,开销日渐大了起来,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夏艳新是85后,来深圳六年多了,和妻子谈恋爱八年后结了婚。前年,两人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在大鹏买了房子,“因为妻子在大鹏上班,我想离她近一些,而且当时大鹏房价低,两人一起还房贷还能支付得起”。

今年7月6日,夏艳新迎来第一个小宝宝,他直言当了爹后,才真切体会到责任重大和财政紧张。他说,孩子现在是“混合喂养”,没有雇保姆,老家的妈妈跑来帮忙带孩子,可是这一个月光奶粉钱和尿片,湿巾之类的小孩必需品,也要两千元了。

宝宝长得非常快,夏艳新说经常买了衣服不久,又买新的了。“小孩子的衣服又贵,两百元一件,都不是什么大牌子,说实话街上五六十元的衣服也有卖的,可是不敢买啊,如果孩子长大了,读书上学,报兴趣班,更得要大把大把的钱”。夏艳新说。

夏艳新称,虽然自己算是12万年薪一族,可每天过得紧巴巴。如果以后再加税的话都不敢生二胎了。夏艳新坦言,这个数字可能对于内地三四线城市,算得上高收入,可是在北上广深这样高房价高消费的城市,12万元也就是勉强糊口而已。


市民C

家庭年收入20万 仍感觉“压力山大”

深圳外企高管宫先生来深圳十多年了,赶上了房价疯涨之前买了房子,算是有房有车的一族。可“年收入12万元以上算高收入,要加税”的消息依旧依让他有所顾虑,因为像他这个年龄段的人,正处“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

38岁的宫先生在单位任职财务经理一职,已经结婚很多年了,家中有一对三岁的龙凤胎。宫先生的妻子在深圳做采购工作,也有固定的收入。宫先生说:“虽然和妻子年薪加起来有20万,但在深圳一线城市生活依然承受巨大压力,我觉得自己的收入属于中等偏下的阶层。”他说两个小孩在上着幼儿园,学费一学期每人是5200元,每月还有房贷和车贷一共8000多元了,还有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需要600元左右,这些都是生活必需的开销。

目前,为了节约开支,宫先生一家很少外出吃饭。他表示,“在外吃饭的消费金额太高,所以都是与妻子买菜回家煮,但家中的柴米油盐一个月也要1000元左右。”

“就这样勤俭节约的生活,在深圳这样一线城市,我还是感受到压力很大。”宫先生表示。

采访最后,宫先生告诉记者,国家发布《意见》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性,减少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可以设置不同的税率,收入越高,税率越高,这也是一种公平的体现方式。”(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郑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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