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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场条例获表决通过:住宅车位未出售的应出租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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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8 11: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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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C-25 于 2017-12-28 11:04 编辑

广州停车场条例获表决通过:住宅车位未出售的应出租

2017-12-28 09:03 来源:广州日报 卢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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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四次审议后,《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昨日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住宅停车如何收费,最终通过的条例中明确:“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住宅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纳入《广东省定价目录》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换言之,条例生效后,住宅停车收费仍实施市场调节价,不过要制定议价规则进行管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推动住宅停车收费向政府指导价转变,因此在条例中为今后可能的调整预留空间。

  住宅停车收费为政府指导价预留空间

  停车场的立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2016年10月,广州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草案)》。之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4月、8月、10月、12月对该法规案进行了四次审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大量调研和论证,并召开网上立法听证会,以确保法规能够有效地缓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和停车贵等问题。

  住宅停车收费怎么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好还是政府指导价?这是条例审议的焦点和难点。几次审议和网上立法听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呼声最高。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规案进行第四次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认为,广州作为广东省省会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辐射带动珠三角城市群发展,面临巨大的交通压力和停车压力。广州市住宅停车不具备充分的市场竞争条件,自住宅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以来,出现了不少矛盾和纠纷。为此,有必要调整为政府指导价。

  但是,鉴于国家发改委坚持住宅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广州市目前仍不能朝政府指导价转变,只能通过制定议价规则进行管理。同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强调,基于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和回应市民群众的关切,法规还是有必要为住宅停车收费纳入《广东省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预留空间。

  因此,昨日最终表决通过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中,对住宅停车收费的规定为“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住宅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纳入《广东省定价目录》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解释,纳入《广东省定价目录》的最终决定权在国家发改委,不排除今后修改《广东省定价目录》,再次将住宅停车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亮点一览

  住宅车位只售不租不合规

  表决通过的条例中规定,“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车位、车库出售或者出租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市住建委认为,实践中很多建设单位对住宅停车位只售不租,引发不少社会矛盾,建议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享有所有权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应当予以出租。

  收费标准应与全体业主协商

  四审稿中规定“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出租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与全体业主协商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书面告知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但在最终表决通过的条例中,这条规定被删除。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关于协商议价的具体规定,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在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中具体规定即可,建议删去相关规定。

  未按规定执行最高罚50万

  如果不按规定将未售车位、车库出租,则要接受相应处罚。条例中明确:“未按照规定将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出租,或者车位、车库出售、出租未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广州日报记者卢文洁)

  广州停车收费政策大事记

  2015年8月前,广州市住宅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2015年8月后,广东省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通知,放开住宅小区停车保管服务费。

  2015年12月,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做过一次调查,调查了60多个停车场。数据显示,住宅小区停车费放开之后,越秀、天河、海珠等中心城区停车费月保普遍上涨,上涨幅度由500元/月涨至700~1000元/月。

  2016年12月,《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4月,《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草案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引起广泛关注。

  2017年8月初,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网上立法听证会,围绕住宅停车场和城市道路泊位管理等问题展开辩论。吸引众多网友参与,立法听证会点击量近两千万。

  2017年8月29日,《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更名为《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二审稿明确提出,住宅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2017年10月24日,《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三审稿对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收费明确制定道路临时泊位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并进行智能化管理,采用电子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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