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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深圳龙华卖地限价28亿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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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15: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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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C-26 于 2016-11-10 15:47 编辑

重磅!深圳龙华卖地限价28亿

2016-11-10 08:47 来源:深圳新闻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08-0020等三宗地的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6年12月14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公告期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止,挂牌期自2016年12月2日起至2016年12月14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销售房价和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

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地价限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向上竞人才住房面积。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商品住房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进行销售。

其中:

A808-0020宗地商品住房预售时销售均价必须低于周边同类预售项目届时备案均价的90%且不高于每平方米5.67万元人民币,最高销售单价不得高于5.98万元人民币;

G16506-0144宗地商品住房预售时销售均价必须低于周边同类预售项目届时备案均价的90%且不高于每平方米2.7万元人民币,最高销售单价不得高于2.85万元人民币;

G11314-0092宗地商品住房预售时销售均价必须低于周边同类预售项目届时备案均价的90%且不高于每平方米3.06万元人民币,最高销售单价不得高于3.23万元。

(三)本次出让宗地应按规定配建人才住房,其中:A808-0020宗地人才住房配建面积不少于31821平方米;G16506-0144宗地配建面积不少于 10952平方米;G11314-0092宗地配建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最终须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由前述规定配建面积与竞得人所竞面积加总得出。

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四)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款。

(五)本次出让宗地内可销售的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六)本次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装修

(七)本次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销售后且自小业主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其余产权要求具体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G11314-0092宗地涉及斜坡类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岩溶塌陷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及中易发区,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已开展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专家评审相关工作,竞买申请人可到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查阅评估报告;成交后,竞得人应按规定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基础处理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九)本次出让宗地中的居住部分应按《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建字[2014]193号)的要求开展住宅产业化工作。

(十)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竞得人可按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由联合体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08-0020等三宗地的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6年12月14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境外机构或个人竞买土地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外商投资房地产的相关规定。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三)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6年12月14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为准。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15时整。

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采用向上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的办法确定竞得人,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为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08-0020等三宗地的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6年12月14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六、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交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市规划国土委提交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说明资料(详见《关于我市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出让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核查办法》)、由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移交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七、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须自收到市金融办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向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人才住房监管协议; 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竞得人,由市规划国土委取消其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我市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出让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核查办法》、《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等)。

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咨询电话:(0755)23335726。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号;咨询电话:(0755)25556544。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咨询电话:(0755)28297901。

市金融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咨询电话:(0755)88125069,(0755)88103075。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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