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25 发表于 2018-8-1 15:14:06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广东两年来问责领导干部846人20

本帖最后由 CDC-25 于 2018-8-1 15:15 编辑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广东两年来问责领导干部846人
2018-08-01 07:15 来源:南方网 尚黎阳
字号减小字号增大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粤纪宣)笔者7月31日从广东省纪委监委获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两年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出台《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查处追责,共问责失职失责党组织62个,问责党的领导干部84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485人,形成强大震慑力,有力地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广东将“三个区分开来”写入《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了从重、加重情形和从轻、减轻情形以及免责情形;随后,又制定了《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17种免责或减责情形,使严肃问责与鼓励担当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严管厚爱落实到制度保障上。  据了解,《条例》颁布以来,广东共问责各级党组织一把手355人,占全部问责对象的41.96%。通过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力带动了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在问责实践中,广东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结合实际开展问责。《条例》颁布以来,广东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等方式问责435人次,占问责总人次47.28%,取得较好效果。同时,广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两年来,有关省领导围绕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存在的不足,约谈党员领导干部262人次,真正把严管厚爱倾注到日常工作中。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广东两年来问责领导干部846人20